应该怎么查处窜货现象?
当窜货发生时,企业一般是怎么进行查处的呢?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它的查处流程。
(1)被窜货方举报:涉及经销商或企业稽查人员发现可疑货源后,向企业商务部举报,举报内容包含:发现地点、店铺名称、产品码、窜货数量及价格等方面的资料;
(2)商务部查证:企业商务部根据举报信息,根据产品码查证窜货的发出地;
(3)通知窜出方:核查到窜出地后,首先书面通知窜出方和抄送给被窜出方,要求期限内收回货物;
(4)被窜出方核查收货情况:收货期限后,被窜出方到市场了解货物回收情况;
(5)若货物未被回收,企业通知被窜出方收货:收货期限过后若窜出方仍未完全收回货物,则由企业安排由被窜出方收货,再将所收货物及相关的收据或发票等交给企业商务部,由商务部将收货费用核销;
(6)窜货处罚:企业商务部对收回的货物机身码进行流向确认红藕将确认结果通报给被窜出方,并给窜出方开具处罚通知,依据合同及约定进行有关处罚,同时通报其他经销商。
(7)核查及加重处罚:如经企业第一次处罚后,涉事经销商仍发生窜货行为,将依据协议和约定再次处罚,且处罚力度加大,所需罚款也将增加,或停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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